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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天津市卫生计生委指定为医师执业注册变更培训考核基地

发布日期:2019-11-29

      为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于近日下发了《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注册申请执业注册前培训考核工作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前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我院被指定为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注册申请执业注册前培训考核基地和医师变更执业范围前培训考核基地。

     《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和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1〕169号)中规定:“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医师注册后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培训机构,接受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的系统培训两年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并持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业务考核机构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可以向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变更执业范围。”我院被指定为培训考核基地后,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两年内未注册的在我院培训3至6个月,即可申请执业注册;欲变更执业范围的在我院培训满两年,即可申请变更执业范围。

      按照文件要求,医务处将完善相关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培训大纲和培训计划,通过理论教学、实践操作等多种形式,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提高其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并对培训考核过程中相关人员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培训考核取得实效。

      我院被指定为培训考核基地,充分说明市卫生计生委对我院医疗、教学工作能力的高度肯定。(医务处  庞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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