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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患者医疗安全 提高依法执业能力--我院举办2019年度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发布日期:2019-11-29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执业管理,有效预防医疗纠纷,规避医疗风险,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促进医患和谐,按照年度培训计划,2019年10月24日下午3时,我院在7号楼会议厅举办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培训采用网络视频直播的形式进行,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赵卯生主讲。门学博副院长出席。培训由医务处处长王文志主持。全院各临床、医技学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业务骨干和医务处、质量控制办公室、护理部、纠风办公室、保卫处、医疗设备处、财务物价处、医院感染管理科、门诊办公室、病案室等部门负责人共计200余人参加了培训。

      赵卯生教授本次培训的题目是:“医疗纠纷处理的法律应用和谈判艺术”。他围绕“法”与“德”两个核心关键词,结合多年医学临床、医院管理和医疗法律实务工作经历,详细讲解医疗行为的法律规范与人文关怀、患者的知情同意权、自主选择权、医患纠纷的谈判艺术和法律应用等内容。他通过大量生动真实的案例,深刻剖析相关涉医事件,仔细解读案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分析医疗行为中存在的缺陷和风险,教导医务人员应该如何规范的依法执业,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科学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他强调,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最可靠的措施是医院和医务工作者的医疗行为合法,依法行医是最基本的素养,也是最基本的医德。他列举了医疗行为违法的具体情形,强调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但同时,人文关怀亦是医疗活动中必不可少的因素。

      赵教授强调医务人员必须要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自主选择权。所谓医者“治病救人”,重点不在于“治病”,而是在“救人”。医生在看到“病”的同时,更应着重关注患者本人,尊重和重视患者,让患者真正成为知情者和决策者。他还对近亲属、监护人、委托人、代理人、民事行为能力等法律概念进行了详细讲解。最后,赵教授对医疗纠纷的接待和处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讲解,强调医院必须重视医疗纠纷的接待和处理工作,应当热情接待患者,及时向患者反馈处理情况或者处理意见;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告知患者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和其他有关事项,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医患矛盾激化。

      通过赵教授认真详细的讲解,与会人员对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医疗纠纷处理的相关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依法行医是每一位医务人员应尽责任的和义务,而尊重患者的选择,重视患者的感受,提高患者就医的获得感,是有效避免和缓解医患纠纷的正确途径,这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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