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医院概况
|
科室介绍
|
专家介绍
|
就医指南
|
科研教学
|
患者之家
|
医院文化
|
医患互动
|
医院动态
|
院内邮箱
|
院内OA
|
您现在的位置:
宝坻医院
>>
医院动态
>>
医疗动态
>> 正文
没有公告
载入中…
医院动态
【
医院热点
】
【
医疗动态
】
【
行业新闻
】
2012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
★★★
【字体:
小
大
】
2012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
2012年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有关问题
作者:
张洪秀
新闻来源:
医保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1-11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2012年1月1日起,天津市将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等政策,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断减轻参保人员负担。政府补贴力度加大,门(急)诊报销标准大大提高,调整后,市民将在以下两个方面受益。一是政府补贴标准大幅提高:政策调整后虽然个人缴费平均水平将在目前的基础上提高十几元,但政府补贴力度更大,标准将由目前人均补贴210元提高到300元。二是提高门(急)诊报销待遇水平:门(急)诊报销比例由过去最低的30%,统一提高到50%。
1、三档筹资标准自愿选择
据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一轮医保政策调整中,成年居民筹资标准分为三档,最高个人缴费标准为600元,由参保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
第一档,由每人每年240元调整为47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60元提高到70元,增加10元;政府补贴由过去180元提高到400元。
第二档,由每人每年370元调整为700元。其中,个人缴费由160元调整为300元,相应政府补贴由210元提高到400元。
第三档,由每人每年580元调整为10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由330元调整为600元,相应政府补贴由250元提高到400元。
同时,2012年学生、儿童筹资标准由现在的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20元,个人缴费维持50元标准不变,政府补贴由50元提高到70元。
2、意外伤害按花费等级报销
6000元以下医疗费用报销70%
为使参保人员得到更多的实惠,新一轮政策对参加2012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继续附加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参保人员在意外伤害时得到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
2012年本市意外伤害保险待遇仍按照《2011年度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筹资和给付标准》执行。意外伤害发生的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由意外伤害险资金报销70%;超过6000元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参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的补偿金给付标准为:伤残等级四级的2万元,三级的2.5万元,二级的3万元,一级的3.5万元,意外死亡的5万元。
3、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统一提高为50%
新一轮医保政策调整后,本市城乡居民门(急)诊医疗费报销比例将统一提高为50%,参保患者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根据规定,在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门(急)诊医疗费用,由现行的按照缴费档次高低分别报销40%、35%、30%,统一调整为50%。同时,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也略有调整:一级医院由100元调整为300元,二级医院由300元调整为400元,三级医院仍为500元。2012年度居民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本次没有调整,继续执行现行标准。
新闻录入:cagsohu 责任编辑:cagsohu
上一条新闻:
检验科推出优质服务新举措
下一条新闻: 没有了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TianJin BaoDi Hospital.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津ICP备11008097号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城关镇广川路8号 邮编:301800 联系电话:022-29241553
网站管理:
网络信息中心